当前位置: 杰德财税 > 行业资讯 >

代理记账的法律依据

  代理记账在很早就有明文规定其合法性,具体而言在1993年的《注册会计师法》中就有规定: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机构。在1994年6月份,为了规范会计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之后在新修订的《会计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香港公司注册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更加进一步确认了关于代理记账的法律有效性。

  综上所述,代理记账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企业在选择深圳代理记账服务时可以完全放心,深圳杰德作为深圳地区专业的代理记账公司,我们的专业性和正规性已经让很多的合作伙伴从繁杂的财务工作中解脱出来,期待与您的合作。


如果您对我们的产品服务感兴趣,想了解价格及相关信息,可以直接拨打服务热线:134-2375-2224(微信同号),我们的专业人员将竭诚为您服务。